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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显示,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以贷还贷;通过外聘人员过渡客户资金归还贷款本息”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黔南监管分局罚款75万元。
同时,涂畅因对该联社贷款三查不尽职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监管罚款5万元;邹国继因对该联社贷款三查不尽职及以贷还贷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5万元;邓涵一因对该联社通过外聘人员过渡客户资金归还贷款本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警告。
天眼查显示,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达1.66亿元人民币。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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