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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
滨江南路龙船天街及南环大道米兰春天
流动摊贩临时经营点的通告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容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现通告如下:
从2023年6月7日零时起,撤销滨江南路龙船天街及南环大道米兰春天流动摊贩临时经营点。
至本通告之日起,东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在该路段违规摆摊设置流动摊位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利川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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