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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项目征收拆迁通告》。
一、项目名称: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二、项目征收拆迁实施范围
三、项目建设意义: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产业用地面积,破解工业用地紧缺局面,加速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周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通告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改变土地现状,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各项工作,不得阻挠、变相阻挠项目推进,对扰乱项目实施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妨碍征收拆迁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请项目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即日起一个月内,携带相关产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鸥汀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涉及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登记及签订补偿协议与补偿工作由鸥汀街道完成。
图文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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