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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7日电 (王昀)福州海警局24日透露,该局破获的涉案金额达4000万元的特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近日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宣判。其中,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扣押在案的外籍船舶“彭阳号”、接驳船被予以没收,涉案冻品被依法予以销毁。
据介绍,2022年6月,福州海警局在辖区海域开展打击走私冻品收网行动中,成功查获外籍走私“母船”1艘、“过驳”船2艘,抓获嫌疑人16名,打掉走私贩运团伙1个,实现对走私团伙“境外采购、海上转运、境内分销”的全链条打击。该案系福建海警破获的首起利用外籍货轮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
2023年初以来,福州海警局按照“近巡、远控、港岸管”相结合的执法原则,采取“工作站一线管、百吨艇区域巡、辖区全域控”的管控模式,对辖区海域全方位监管。
截至目前,福州海警局共开展渔业检查50余次,普法宣传70余次,走访辖区群众2522人次、化解群众纠纷200余起,登临检查各类船舶422艘次;累计处警84起,侦办刑事案件11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45起,查获走私船舶34艘、车辆6台、冻品437.56吨、海砂15826.21吨、龙虾1434.15千克、烟丝13.939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刑事拘留24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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