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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通讯员 胡智晴 永定报道
据悉,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江西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配备的两具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充装量4Kg没有喷射软管),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到期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900元整、单位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治理,全力规范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同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行动,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着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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